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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教育局致全县中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当前要闻

来源:百度新闻    时间:2023-06-21 13:50:39

雄县教育局

致全县中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亲爱的考生、尊敬的家长朋友,你们好!

2023年中考将于6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使每位考生熟悉考试要求、明确考场规则,安全、顺利参加考试,发挥出正常水平,温馨提示如下:

一、调整心态,轻装上阵。环境适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健康的身心状态,往往比学习实力更重要。同学们一定要摆正心态,以平常心对待考试,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周密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效率,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家长要注意合理安排考生的生活,不要给其压力;要正确引导,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心;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在备考之余,保证基本睡眠和适当锻炼,以轻松自如的状态迎接中考。

二、认真准备,从容赴考。在临考之际,要提前做好考前规划。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按时按规定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考前一天,可到考点学校熟悉考场情况及行车路线。考试当天,要提前出门,把可能出现的道路拥堵时间留出提前量。

出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携带《准考证》及必需的考试用品,包括文科综合考试用的教材和必备的文具(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提前将文具统一放到文具袋中,方便取拿。考试过程中不允许相互借用文具。文科综合是开卷考试,允许考生将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

入场后,考生应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在规定位置贴好条形码,并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信息。为保证扫描的文字和图像清晰,要求考生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使用0.5mm的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字迹要工整。

今年考生将继续采用答题卡形式作答。这里,我们再次提醒各位考生拿到答题卡后一定要注意监考老师的提醒和答题卡上的作答要求。必须注意的是,考试中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作答时,请注意题号顺序。作图要用2B铅笔,如果笔迹太细、太轻,可以再描重一下,否则可能影响扫描质量。

考生同学要防止无意识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勿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设备(如具有存储功能的智能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否则将被视为作弊处理(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今年全面落实“2+1安检”模式,即通过两次手持金属探测器安检和一次手机智能安检门安检,手机和其他智能电子产品一律不允许带入考试封闭区域。

关于“智能安检门”的注意事项:

1.今年第一次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影响考试。

2.不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不要随身携带金属物,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饰物的服饰。

3.自觉排队保持1米间隔,依次通过安检门。

4.考生通过安检门时,如发出警报声音,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物品检查,考生将导致安检门发出警报的物品拿出后,需重新通过安检门。

三、仔细认真,遵规守纪。考生要认真读题,提取有用信息,合理分配答题时间,保持平稳心态。力求解题思路清晰,过程表述要清楚,作图准确,让阅卷人员一目了然。

答题用语务必简洁规范,卷面字迹书写要清楚工整。要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要知道超出规定区域将无法扫描。不能私自更改题号,那样会导致评卷人员的误判。

考试过程中禁止使用涂改液或涂改胶带,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写错的内容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否则也会影响扫描。不要随意折叠答题卡,答题卡严重破损、污染会使扫描的图像不清楚,影响阅卷人员评阅。

考生要仔细阅读《考生守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考试期间考场要通过“两级监考、三级巡查”实时监控考试情况,考后还要进行回放倒查。近年来,事关考试安全和考试纪律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无数事实说明,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严厉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舞弊问题上,国家主管部门从不心慈手软,提醒家长和考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考试观,切不可一失足成千古恨。

四、加强防范,谨慎填报。在通知成绩、志愿填报、查询录取信息等环节,请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渠道与方式获取信息,保持个人通信畅通。请考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涉考涉招电信诈骗的意识与能力。管好自己的上网行为。要提高对网络上传播信息的甄别力,不要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删除,主动辟谣,消除不良社会影响。要自觉做守法的好学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考试秩序。考试结束后两天,考生同学还要填报志愿,这是一项重要工作 ,必须按要求去做,不要填报自己不打算就读的学校。一旦被录取,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砥砺前行,不负韶华!同学们,真诚地祝愿你们能够超水平发挥,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自己、回报家庭、回报社会!

雄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交通管制提示

中考期间以下路段交通管制,请绕行。

一高考点:文昌大街东关道口到温泉路与文昌大街交叉口;

二高考点:旅游路菜园路口西至绿港小区;

三高考点和二小考点:世纪大街和将台路交叉口东西各延500米、北延500米、南至双侯大街三小家园门口北侧;

三小考点:将台路点将台门口南侧至铃铛阁大街路口。

以上路段6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6月21日下午13:30—19:15、6月22日下午13:30—16:30加强管控,禁止所有大功率作业车和高噪音车辆通行,所有车辆禁止鸣笛;6月22日下午13:30—14:30英语听力考试期间,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

附件2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科目有规定的除外)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二、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六、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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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雄县教育局致全县中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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