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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9名。《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13日18:00
电子邮箱:gcdxgkzp@hebeu.edu.cn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工程大学202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蓝底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电话:0310-3969025 15613372122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中共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通知。笔试结果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并在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张贴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试讲(测试)、答题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测试)、回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张贴和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各二级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
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
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969025、15613372122(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969280(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
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3/0731/13548.html
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初名北洋医学堂,1894年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于天津创办,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官办西医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刻字等身体印迹。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21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7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上传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本硕连读学制的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证明学制的材料。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沟通有关事宜。
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不通过”而错失修改、补充信息或改报机会。报名审核一旦通过,不得修改。
3.开考比例:001、002、012、013、022、023、024、027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2:1,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决定,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一般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安排一般于初试前3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初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9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未达到1:9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初试面试当天由河北医科大学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上传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本硕连读学制的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证明学制的材料。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初试人选资格。)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通知。初试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或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统一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复试前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进入复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方式为面试。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及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
5.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本硕连读学制的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证明学制的材料。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初试人选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初试成绩较高者。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拟聘人员,待取得学历学位后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0311-6690884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方案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
电子邮箱rszp@hebmu.edu.cn
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3/0731/13547.html
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4名,其中:教师岗位220名,卫生岗位42名,气象岗位2名。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转为相应普通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任职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8月4日之前(含8月4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3年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范围内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121.17.162.199:8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8月7日09:00至8月12日12:00。
特别提醒:1.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我们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2.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聘考生,在报名信息“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项选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考试类别,在“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项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网上支付。请考生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否则易造成缴费不成功或重复缴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景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特别提示: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手机关机后上缴至监考人员,不按规定上缴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卫生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医学基础知识》。
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气象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事业人员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二)证件审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景县人民政府网,获取考试最新消息。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证件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1.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已通过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合格成绩单)、《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服务期满合格证(2023年服务期满尚未发放期满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需有县级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暂未发证的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还需提供退役证、县级武装部证明(×××同志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于××年××月在××地应征入伍,符合招聘条件,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需粘贴照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在景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登记表一律由本人手写,打印或代写无效,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注意事项:
1.考生自备档案袋,将填写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装入放复印件的档案袋中。
2.考生提交的各类复印件、登记表均作为报名原始资料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三)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及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高中岗位说课课题选定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说课内容为景县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育教材;初中、小学岗位说课课题选定采用提前公开说课题目的形式,说课内容为景县现行初中语文教材。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2.卫生岗位、气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需及时关注景县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确定人选。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招聘计划,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科目一成绩高者;如科目一笔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
六、体检
体检由景县教育局、景县卫健局和景县气象局分别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名次依次递补。
七、考察
拟聘人员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卫健局和气象局分别对拟聘人员的档案及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做为拟聘用人选在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考察不合格和不能按规定提供档案资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名次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聘用人选,依据所报岗位聘用到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单位咨询电话:0318-7768168(教育局),0318-4222506(卫健局),0318-4222962(气象局),技术咨询:0318-6966606。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特别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景县人民政府网。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
详情登录
http://www.jingxian.gov.cn/art/2023/8/4/art_929_498393.html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委会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和信息发布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5人。各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须经认证。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沧州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8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报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注册成功后方能登录。登录后,选择相应考试,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
4.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各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通知》将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笔试、资格复审时间,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通知》和《笔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复审资格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出具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沧州市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户籍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按沧州市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打印);
3.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4.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程序,不符合应聘条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自动放弃或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考生请关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且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总成绩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察人的有关证书、证明、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档案等材料,考察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人员控制数管理,执行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7-755988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详情登录
http://www.czcip.gov.cn/czcip/c100999/202308/5510ef9065054c9294caa30655b38c9c.shtml
阜城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5名,根据单位性质,纳入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编制、事业差额编制管理。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7年8月7日(不含)至2005年8月7日(含)之间。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8月7日之前(含8月7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阜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定向招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范围: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
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应聘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
①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幼儿园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专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为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与所报岗位的学科相符)。
②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网站。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4:99)
报名时间:8月7日09:00至8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8月7日09:00至8月12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者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阜城县政府网,点击报名网站链接进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要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按提交的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建议不要修改,否则信息将按新的修改时间排队。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9.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阜城县招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按冀价行费[2018]146号文件规定于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缴费结束后等待准考证打印通知,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不良档案。
(四)开考比例: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空缺岗位可转为相应普通岗位。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考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分A、B、C三类试卷。报考县直乡镇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用A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时事、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写作知识等。报考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用B卷(包括B1和B2两类试卷),内容为教学综合基础和相应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教育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中小学教师岗位试卷为B1卷(教学综合基础+中学以上水平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全科知识);幼儿教师岗位试卷为B2卷(教学综合基础+幼儿教育相关知识)。教学综合基础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时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卫生工作相关岗位的考生用C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具体试卷类型详见《2023年度阜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考后2-3天内在报名网站查询。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原则,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证件审核。
六、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所有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证件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均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本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籍材料是指含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的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已取得资格证或考试通过暂未发证的,提供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
2.服务期内在岗“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如不能提供报到证,另需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教育、团委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20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发放合格证的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计划的人员,另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和应征入伍地武装部门出具的“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证明。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阜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医护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5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报考幼儿教师的试讲范围为现行一、二、三幼儿园所用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范围为阜城县六年级义务教育语文教材;报考中学教师的试讲范围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参加试讲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备课室备课。所有专业的考生均不得将乐器及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组织。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生、评委及外围和后勤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务方案另行制定。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对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再并列,以报名学历高者优先,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阜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五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不合格的分别报县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
十一、注意事项
1.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8-4899925(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附件:《阜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详情登录
http://www.hbfcx.gov.cn/art/2023/8/4/art_779_498320.html
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岗位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清河县教育局下属中学和小学,其中中学教师59名,小学教师3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B岗)要求具有邢台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2);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初级中学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要求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A岗)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C岗)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2023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清河户籍或兵源地为清河的2023年8月底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服役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复学并于2023年8月底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岗位。
3.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9日。
4.岗位信息表中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文件精神,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5.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学科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学生(高校在读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3日通过清河县政府网(www.qinghexian.gov.cn)和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网上报名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8:30至8月15日17:3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平台审核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中学文综教师C岗、中学理综教师C岗限“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若经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其招聘岗位,并将核减的招聘岗位数调整到相应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中学文综教师A岗或B岗和中学理综教师A岗或B岗),若相应岗位(A岗和B岗)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相同,则将核减的岗位数调整到相应岗位A岗,并对调整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中学音乐教师B岗、中学体育教师B岗、中学美术教师B岗的人数若经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其招聘岗位,并将核减的招聘岗位数调整到中学文综教师岗位(A岗、B岗)中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若中学文综教师A岗和B岗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相同,则将该岗位核减的岗位数调整到中学文综教师A岗,并对调整的岗位及时公告。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科目为教育类考试科目,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小数点后进整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xrszp.com)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下载);中国教师资格网关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相关信息;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21、2022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生岗位(A岗)的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报考中学文综教师C岗、中学理综教师C岗的“国家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服役退役相关证明。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科目要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学科岗位(中学文综教师、中学理综教师、中学音乐教师、中学体育教师、中学美术教师、小学基础学科教师)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定聘用单位,选定聘用单位过程中遇成绩相同者参照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的顺序确定优先选定聘用单位人员。聘用单位一旦选定再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清河县政府网、邢襄人事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19-8166820
监督电话:0319-8166627
附件1: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
详情登录
http://www.qinghexian.gov.cn/news/9387.cshtml
鸡泽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为补充我县教师空缺,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6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鸡泽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60名,其中:初中教师40人、小学教师15人、幼儿教师5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鸡泽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愿意扎根鸡泽,为鸡泽教育发展做贡献。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9日以前出生,含当天)、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限鸡泽县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鸡泽县。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鸡泽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鸡泽县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儿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园。
以上各教师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最晚在2023年8月31日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9.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报考职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jzdl.hebyac.com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15日8:00至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8: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17: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4.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2)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蓝底、无美颜),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3年8月15日17:00信息修改端口关闭,未在信息修改端口关闭前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的考生,因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后,考生可以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如报名时遇到网络不畅,请尽量错峰登录系统,务必注意不要在最后一天报名提交,以免资格初审不及时导致无法修改信息,耽误报名。请务必牢记本人的报名号、登录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都要用到。报名成功后务必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进行公布。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报名缴费,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到鸡泽县人社局人事科(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2楼219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见鸡泽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本人户口页、户口首页(或结婚证,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页),以高考生源地报名的考生另需提供高中毕业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按报考科目进行说课的方式进行,总时长1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说课完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岗位面试考生说课题目一致。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基本素养和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命题。面试前三天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说课题目,各岗位说课题目分为ABC三套,考生自行查看下载说课题目,面试不安排现场备课,面试当天由面试考官抽签确定最终说课题目。
6.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小数。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情况,以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查询。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问题,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阶段。
在考察时,要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在网页“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栏中查询,凡是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鸡泽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三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后,连续三年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者予以续聘。
建立聘用人员诚信档案,由聘用人员签订承诺书,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学历进修。凡不履行承诺书,以及违反《聘用合同书》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单位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承担,小学、幼儿教师每月工资3200元,初中教师每月工资3700元。以上所有人员聘用后每年按照12个月发放工资。
聘用人员档案及人事关系由鸡泽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并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职业年金),所需费用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鸡泽县人社局0310-4911425
监督电话:鸡泽县监察委0310-7522382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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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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